提问,为什么我喜欢的人切个牛排都这么好看,挺急的,在线等。
餐桌上发出这种撞击的声音很失礼的啊。
木樨已经彻底没了跟对面人吃饭一开始的局促,现在只想找个地缝塞一塞她。
木樨脑子里都冒出来“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句话了。
大脑正当机着。
再抬起头,就看见眼前的牛排已经切好了,可是明显不是她的啊,她的那盘刚刚被她切的乱七八糟的,她看过去,就看见那本属于她的牛排正在被lend轻轻端起来往他那边放。
?
她不是很懂。
她没动那份明显是他切好的,本来属于他的牛排。
“le神,这给我?”她觉得自己讲话都是气音。
“不给你给谁?”木樨明显感觉到lend啧笑了,“怎么,嫌弃?”
“不不。”
怎么会呢。她拿起叉子就吃了一个,誓死捍卫给我的牛排。
他切的,他切的,他切的。
脑内无限循环这句话。
牛排整块都被整整齐齐地切好了,木樨刀也不要了,拿着叉子,一个叉起来,就一个吃下去,切东西的人水平很高,都被切成了得以入口的大小。
她就吃一口,瞄一眼对面,吃一口,瞄一眼对面。
头顶撒下的光暖暖的,落在他手上,她一直很喜欢他的手,骨节修长分明,现在拿着叉子和刀,正慢条斯理地对付着他眼下的那块牛排,她描绘着他手上的那些线条,一点点看过去。
如果他手上正在切的牛排不是她刚刚弄得乱七八糟的牛排的话,直接镜头聚焦,就是美食杂志封面了。
还有,他穿白色的毛衣好好看,领子并不高,松松垮垮的,能看见精致的锁骨。
怎么办。
她吞下这口牛肉。
觉得顺其自然不了了。
自己也真的是个不坚定的人,自己吐槽了一下自己。总想一套是一套,嗷。
不远处就是弹奏钢琴的女孩子,不知道是什么曲子。
叮叮咚咚的,木樨觉得,哎,岁月可真的很美好啊。
吃完饭后走出去,已经是将近8点了。
街上有些冷,内外温差太大了,她就算围着围巾,但还是小小地打了个喷嚏,捂得严严实实地就跟着往前走。
刚吃好的时候她还在掏钱包,就看见他已经将钱递给了店员,在店员离开去核算的时候,她还在随身携带的小包里找呢。
他就已经接回了找回来的零钱拿起刚进门因为太热而脱在一边的大衣,跟她说:“走了,别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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