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权势熏天,不过也有少数大臣不肯屈从。王振初得势的时候,问三杨道:“吾乡谁可为京卿者?”
其本意是想提拔同乡为京卿。三杨明白王振的用意,因受制于王振,于是推荐了王振的同乡薛瑄任大理寺左少卿。
薛瑄为人正直不阿,出任大理寺左少卿后,杨士奇要他去拜见王振,以谢提拔知遇之恩。薛瑄正色道:“拜官于公朝,谢恩于私室是我所不为之事。”断然拒绝。
有一次,王振到东阁召集众公卿集会议事。与会公卿一个个对王振俯首揖拜,唯独薛瑄昂首直立,不理会王振。王振知道这人是薛瑄后,颇为惊讶。“振趋揖之,瑄亦无加礼”。王振主动跟薛瑄打招呼,他都爱理不理,王振遂怀恨在心。
后来北京有位武官病死,王振的侄子王山见其妾岳氏貌美,想据为己有,但武官的妻子不同意。王山就与岳氏密谋,诬告该妻毒死了自己的丈夫,并逮捕该妻交给都察院审讯。薛瑄在审理这一案件时,发现了其中的问题,“瑄及同官辨其冤,三却之”,结果又一次触犯了王振。王振立即派人诬告薛瑄收了被告贿赂,并将薛瑄问成死罪。
极为难得的是,“系狱待决,瑄读《易》自如”。到临刑时,薛瑄的几个儿子争着代父受刑。连王振家中一名老仆人也主动站出来为薛瑄申辩,痛哭流涕,竟然由此打动了王振,决定放薛瑄一条生路。
当时薛瑄已经被绑到法场。幸好明朝从正统元年(1436年)开始,执行“重囚处决三复奏”的制度。处决犯人的当天,刑科[58]上奏请旨,皇帝批示不准,再请再不准,三请方准,取的是“杀之三,赦之三”的意思。这些程序完成后,往往已经是正午,所以无形之中,斩首变成了午时三刻。刚好三复奏的时候,兵部侍郎王伟上书请求赦免薛瑄,王振便利用这个机会,改薛瑄的死罪为革职,放回乡里[59]。
薛瑄算是运气好,其他不趋迎奉承王振的官员就没有这么幸运了。王振为巩固权位,以残酷手段排除异己。户部尚书刘中敷、吏部尚书王直、兵部尚书王骥等都因稍忤王振意,或被械系长安门外,或下狱监禁,或被贬官夺俸。
就连皇亲国戚,王振也不放在眼里。驸马都尉石璟娶宣宗第二女顺德公主,因事责骂自己府中的阉人吕宝。被王振知道后,说石璟贱视宦官同类,找个由头,将石璟逮捕入狱。其他内外官员,时常被王振一党欺压,王振专权愈甚。一时间,朝廷内外乌云密布,大臣们都提心吊胆地过日子。只有深宫中的明英宗朱祁镇浑然不觉,对王振更加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