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燕华昨天给黎文博打过电话,告诉他会有一个人过去找他。
黎文博问是什么人。
孟燕华回答有意思的人。
对于黎文博来说,有趣很重要。
若是平常的人、平常的公司、即便三顾茅庐也不过是老掉牙的故事,这套路来来回回演了上千年,连十几岁的小学生都懂,根本没有意外性,而遇上温晓光,他这个年纪创业,还闹出了点动静……形容起来大概可以叫做新鲜感,这也是她觉得温晓光有机会的原因。
而此刻观察皇甫的反应,她更觉得这个人有趣了。
皇甫追问说:“我知道晓光的经济条件不错,他难道是什么大家族的孩子?”
“不是,据我了解,他还是靠自己的能力在创业,并有一家势头还不错的公司,其实没那么夸张,只不过我没想到室友都不知道……”孟燕华有自己对于年轻人的理解,“他平时都不炫耀的吗?”
“炫耀什么?”
“炫耀他在这个年纪就有的成功、财富和名声。”
皇甫皱眉摇头,“没有啊,他从不和我们说那些。”
孟燕华美目微闪,“那还真是挺厉害的……但凡这样的人,要么内涵深厚,要么目标远大。”
“孟女士,晓光真的在外面当了老板?”
女人没立即回答他,而是慢慢拿下自己的围巾,屋里的地暖太热了,又恰巧一个慈祥的老阿姨走了出来。
“张姨,帮我倒两杯水送到梦梦的房间,谢谢。”
“好。”
孟燕华又对皇甫说:“你和你室友的事回去再说吧,今天我们不是来说他的。”
皇甫也不敢多问了,这个环境、这个女人都让他没有半点的反抗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