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nd站在最中央,接过旁边人递给他的话筒,板寸头男人和另一个男人背着贝斯,另外两个人,一个背着吉他,一个坐到了架子鼓前。
被这架势吓了一跳。
木樨在大学的各大晚会里经常能看到这种阵容,会唱会弹的几个人,组成临时乐队,放声唱一首歌,全场轰动。
主唱在一曲完毕后道谢,整个大礼堂里会响起震耳欲聋的掌声,说他超帅啊声音好苏,乐队真是太美好了这样的话。
但是,总觉得将那时候的主唱换成lend,就有些许的违和感。
也不是说他不适合舞台。
他打比赛的时候,那么大的场地,他们战队和对方十个人,她总能一眼看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