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有我。”叶一哲脱口而出道。
“厉家,没有那么容易接受你的。”厉小妙却是不顾他的话语,喃喃道,说着自己仿佛也是醒悟过来自己在说什么,不等叶一哲反应过来就是说了句:“天色不早了,我先回宿舍了,你们也早点回去吧。”
话还没有说完她就是转身而去。
叶一哲则是一时木然在了那里,厉小妙的声音并不大,故而那句话他并没有听清,看着眼前的样子有点莫名其妙的他回头却发现彭奔和鲁滨孙都是一脸坏笑的看着自己。
“老大,这是第几个了?”
彭奔一边说一边就扳起了手指在那里数着:“一开始的虞芷彤,后来的萧雨灵,还有厉小妙,啧啧,校园几大美女啊,枉我上次问你的时候你还说只是朋友,只是因为你救过她所以一起吃个饭而已,啧啧,只是朋友竟然发展到了半夜三更在学校里花前月下的地步了,老大,你什么时候把她们几个一起带上去吃个饭啊?”
鲁滨孙见厉小妙走了也不再和叶一哲同一阵线,站到了彭奔这边,做出一副和他一起讨伐叶一哲的样子。
“哪儿有你们想的那么邪乎,只是在我离开学校之前有点事情麻烦了人家而已。”叶一哲耸了耸肩无所谓道,一边向着宿舍方向走去一边在脑海中想着,最后厉小妙到底说的是什么?就他个人的想法,那句话肯定和自己有关系的。
“明天什么时候比赛?”叶一哲不等他们发问,抢先问道,用话语彻底堵住了他们正要开口的嘴。
厉小妙则是一溜烟的回到了宿舍楼下,但是并没有上楼,继续向前走着,走到了宿舍小区中间的那个亭子里自顾自的坐了下来,旁边有几个女生在聊着这个男生怎么样那个男生又怎么样的问题,厉小妙也没有心思去管她们,虽然她心里也很是纳闷为何她们在这么冷的天气还有这个闲情在这里聊天说地,换做是她的话这个时候在宿舍睡觉是最正常的事情了。
复大女生宿舍小区安排的这个亭子周围用彩灯装饰的美轮美奂,尤其是晚上,如果不是女生宿舍限制男生的进入的话,想必这里会成为最好的一个幽会场所。
在她的脑海中,浮现出的却是她之前说的那句话,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样子的心态,只是感觉话在嘴边,没有经过任何思考就说了出来,她很清楚,那是她最内心的想法,一时间,厉小妙陷入了迷茫,静静的思索起了和叶一哲相识至今的一举一动。h
第一百三十章 这场比赛是来搞笑的(上)
第二天上午,叶一哲随着彭奔两人来到了运动场地,坐在了场边,挥手示意两人进入了场地。
绿茵场上,向来是诞生奇迹的地方。
在小的时候,叶一哲也想过自己将来有一天要站到这个场地上,在一段时间,大约是十三四岁的那个时候,他就曾经想过自己要做一个足球明星,然后带着自己的球队踏入世界的战场,只是后来慢慢看多了华夏国足的黑幕,加上渐渐的成熟起来,这个梦想慢慢的压制了下去,但是看到此刻绿茵场上众人在跑动着的画面,叶一哲心中也是忍不住的一阵躁动。
这只是一场低层次的较量,就算再垃圾的国足,在他们的面前也是完第一百三十章 这场比赛是来搞笑的(上)全可以称霸的局面,叶一哲无法想象,如果有一天他坐在欧洲五大联赛的现场的时候,那会是怎样的场景,又会生起怎样的波澜。
好男儿,当踏足绿茵场的,足球才是最为世界性的运动,这一点无从改变。
虽然曾经有很长的一段时间,叶一哲更喜欢篮球,足球太墨迹,尤其是两只防守型的球队对战的时候,一个皮球在天上飘荡着,飘了九十分钟就是一个球都不进,这样的比赛看着累,所以那段时间叶一哲迷上了nba,那个零点几秒也可以绝杀的比赛,彻底的争分夺秒,叶一哲很清楚,他享受的就是进球的那一瞬间的快感,后来他才逐渐想明白一件事,在经过几十分钟的激烈争夺之后,期间各种的布局,最后就算没有进球,自己享受的却是整个的过程,也值得了。
也到那个时候,他才是明白,为何足球成为了最为世界性的运动,为何不是那看着很快感的篮球。很多时候,过程比结果要重要,而且重要的多的多。所以此刻叶一哲看着场下的彭第一百三十章 这场比赛是来搞笑的(上)奔他们在做着赛前的活动,手肘托着下巴,竟有些痴迷。
哲学院只有他一个男生,自然组织不了这样的活动,法学院实际上男生也不多,每个年级都只有二三十人而已,法学院不是大院,男女差不多均等,总共两百多号人,不比哲学院好到哪儿去,每个年级四五十个人,却要从二十几个男生中挑选出十一个来进行年级之间的足球对抗赛,加上替补球员怎么也得十五六人,很多人无疑是给赶鸭子上架赶上来的。
其中就包括从来没有踢过足球的鲁滨孙。
昨天晚上回到宿舍他们三个聊起了这个问题,叶一哲才是明白为什么彭奔能够那么骄傲,能够让其他人都服气了,并不是他球技很好,高中的时候他确实代表校队去参加过省里的联赛,但是他只不过是替补而已,到最后都没落着上场的机会,在现在高考这个大环境下,许多球技好的学生会给埋没,没有经过专业训练,又不是体校这样的学校的学生,球技能好到哪儿去?但是到了复大,到了法学院之后,彭奔的地位骤然的提升了,不论怎样至少他是确实喜欢足球,曾经伴随校队一起训练过,对规矩什么的都了若指掌,这一届的大一法学院新生,不说那些虚的东西,有许多人连越位是什么都不知道,正所谓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彭奔就这样站在了法学院新生的顶端,指挥着这场本来就是一堆猴子的对决。
大一新生这个水平,叶一哲并不认为高年级能够好到哪儿去。
出现一两个好手可能,但是整体实力差距想来也大不起来,足球是十一个人的运动,除非一个人特别强,不然的话是不可能凭借一个人逆天的,团队合作就额外的关键,而大一新生固然是刚来到学校,没有太多的配合可言,那些大二大三的高年级队伍,本来就没几个真心喜欢足球,都是到比赛的时候才进行一两次的集训而已,配合自然也好不到哪儿去。这个和篮球并不一样,篮球虽然也是团体性运动,也很讲究配合,但是一个人有的时候手感好了确实可能做到许多的不可能,当年麦蒂的三十五秒实现了十三分的逆转,这个场景还历历在目。
看着场下彭奔指来指去的样子,颇有一种指点江山的感觉,叶一哲心中一阵好笑,如果不是昨天答应了彭奔他们要前来观战的话,今天他连来的兴趣的欠缺,明晚要再次前往萧家,不可避免会再碰到公孙家的人,礼物虽然萧雨灵后来特地说是可有可无,但是总不能空手前去,况且他还没有合适的礼服,上次的时候他是抱着无所谓的心态前往的,这次不同,期间和萧雨灵的关系也是越来越亲密,在叶一哲的心中,生出了一种不能被公孙剑给比下去的心态,无论在任何方面他都想让公孙剑知难而退,不再打萧雨灵的主意,虽然此刻他和萧雨灵并没有什么关系。
由于比完这一场,下面还有大三和大四的对决,然后胜者在下周再进行总决,而且实行的是九十分钟标准赛制,上午时间本来就不多,所以比赛很快就开始了。
果不其然,如同叶一哲所料的那样,场上的局面可谓用“壮观”来形容。
两边骑虎相当,你来我往,足球在任何一个人脚下都停留不了十秒钟就瞬间传出,但是不是因为配合的好,也不是他想传,是不传根本就不行,一个人一旦拿到球,对方会立刻围上来五六个人,一副不交出球誓不罢休的状态,本来大家水平就都差不多,四五个对一个,根本就没法抵抗,所以只能无奈的将球交出去,然后不停的重复这样的过程。
这根本不像一个大学生的足球赛,反而像是小学生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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