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
“蓝眼镜,脸上戴着这样一个显眼的东西,任何人看到就只会记住这点。当然也可以靠缠绷带或镶金牙来耍同样的把戏。有了这些醒目的特征,人们就会忽略其他特征。”
这起非法闯入事件发生在星期四,也就是谋杀案的三天前。两者之间必有关联,但又是如何关联的呢?
我花了两个小时整理笔记,最后发现自己一直在天马行空。我是否曾经和凶手共处一室?我是否早已见过谋杀理查德·普莱斯的人?与此同时,另一个想法一闪而过。我可能不具备霍桑那样的专业能力,毕竟我从来没有受过侦探训练。但我写过很多谋杀悬疑剧,熟知破案流程,当然可以自己侦破这个案件。
阿基拉·安诺,我圈起她的名字。无论如何,到目前为止,她的嫌疑仍然最大。她甚至威胁过要干掉我!
霍桑打来了电话。
“托尼,六点,在海格特地铁站见。”我看了看手表,当时是五点二十分。
“去那儿干什么?”我问。
“去见戴维娜·理查森。”他没等我回复就挂断了电话。
到海格特地铁站并不需要太久。我按照出行习惯,把眼镜、钥匙、钱包和公交卡装进一直随身携带的黑色皮革单肩包里,正要出门时门铃响了起来。我走到对讲机前按下通话按钮。我家没有视频设备,但我认出了电话那头的声音,是卡拉·格伦肖探长。
“我可以进来谈谈吗?”她问道。
“现在?”
“是的。”
“实际上,我正要出门。”
“用不了多久。”
我的心一沉,逃不了了。
“好吧,我马上下来。”我本可以给她开门,但我不想让她进我的公寓。她在门口听起来很友善,但我不知道她来这里做什么,独自见她让我紧张不安。我跑下六层楼去打开前门。她正站在我家门口,助手达伦穿着皮夹克,懒散地站在她身后。
“探长……”我先招呼道。
“我可以说几句吗?”她看起来很愉快,很放松。
“聊什么?”
“可以吗?”
“但我和人有约。”
“就一会儿。”
她越过我,径直往里走,我意识到我无法拒绝。毕竟,她是一名警察,我们牵涉了同一起案件。她可能想分享一些信息。我退到一侧,他们两个经过我,进了宽敞的走廊,走廊一边放着我儿子的自行车,另一边是裸露的砖墙。门缓缓关上,磁闩自动锁上。
“希望你不要介意——”我正要找个借口解释我为什么不邀请她上楼,突然,她抓住我的衣领,用力把我推撞到墙上。我大口喘着粗气,感觉脊椎被扭曲成了墨西哥人浪。她突然贴近我,几乎面对面,我都能闻到她中午吃的油炸食物。她的小眼睛里燃着怒火,嘴巴狰狞地扭曲着。
“听好了,你这个小混蛋。”格伦肖说,她的声音里充满了轻蔑,“我不知道你自认为有多厉害,你不过是个专为毛孩子写东西的作家罢了。现在你却掺和到我的案子里来,不要把这个案件和亚历克·菜德中的一章相提并论。”
“是亚历克斯·莱德[1]。”我费力地笑出声来。
“霍桑被叫来办案已经够糟糕的了,但至少他是个该死的警探。或者说,直到他被人赶走以前,都算个警探。但是,如果你认为在警方查案过程中,你有深入调查的权利,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这一点,你应该和霍桑谈。”我喘着粗气,费力地说。她还抓着我,用炮弹一样的拳头把我钉在墙上。我原以为她只是个身材高大的女人,但没意识到她还是肌肉型的。被她摁住,我仿佛心脏病发作了两次。此时,达伦只是漠不关心地看着。
“我不是在和霍桑说话,而是你。”她稍微松了劲,我整个人从墙上滑下几英寸。“现在,你听着,”她再次开口,“我会允许你在外面乱晃,不以妨碍警察执行公务罪逮捕你的唯一原因,就是你得为我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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