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针对资源回收物资的利用,尤其是进口方面做出了新的规定,经营这类产品的公司必须在国内和国外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并且要在有关部门进行登记注册后获得资格,下发许可才能经营。
而且在经营中,还需要受到相关的监督和审核,甚至在储存、运输、销售、再生产各个环节中都需要有严格的要求。当然这些做法目的是为了环保需求,主要是控制各种“洋垃圾”的进口,避免造成污染。
从大方向来说这种操作固然是好的,可在实际上也影响到了资源回收物资利用的流转,同时也增加了成本和流转速度。
此外,还有关于煤炭产业的各项规定也陆续出台,这也影响到了一些中小型的煤矿和矿产公司。就算是像孙耀良他们的大型矿业公司,在这种情况下也需要进行整改和进一步设备更新和资金投入,这也导致利润的不断下滑。
除去这些,还有其他一些原因就不一一细说了,反正从大体来说,虽然资源类产品还是具有较好的前景,可做起来困难度要比以前大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