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大萝卜应该是入冬前存地窖里边的,时间长了,已经开始发霉。
不过,削了皮以后,问题倒也不大。
王燕立刻忙着开始生火做饭,吕律则在地窨子前给三只狗獾剥皮,两只成年狗獾的皮,除了脑袋位置有被元宝咬出的齿洞,其它地方都挺完好,能卖上好价。
这玩意儿,鞣制出的皮能做高档皮衣,毛有些粗糙,但是是用来做画笔之类的好材料。
剩下的那只半大狗獾,一样被吕律剥了皮,这皮毛就有些惨不忍睹了,到处是三只狗崽留下的牙齿窟窿。
残次品……勉强留着吧。
处理好以后,当个坐垫啥的,还是没问题。
至于小獾子的肉,除了肥肉被剔除外,其余的被吕律砍小,准备留着明天喂元宝娘四个,今天不用管了,它们吃了不少下水。
接下来,吕律将两只獾子的肥肉都剔下,取了两只后腿,其余的全送去给王燕,让她弄獾肉炖萝卜。
他自己则带着这些东西取了地窨子,生了灶火,加上铁锅,在里面加了些水,将这些肥肉切小后放入锅中熬煮焅油。
至于两只獾子后腿,则被吕律用盐巴涂抹后放在木盆里腌制。
他准备在腿肉腌上一两个小时,盐分入肉后再把它放在土灶上边熏着。
据说国外经常用獾子后腿腌制成火腿来食用,他准备试试。
花了大半个小时,獾油练出来,将油渣滤掉后,被吕律找了两个大罐头瓶子装着,所得的分量比他预想的要少不少,估计也就五六十块钱的东西,再加上两张不算小的皮,差不多百来块钱,也算不错了。
阳光正好,还有人做饭,吕律难得闲下来,就一边烤着太阳,一边看小姑娘来回忙碌。
“燕子,你认识陈秀清这个人吗?”
手脚挺麻利,挺讨人喜欢的一个小姑娘,吕律忽然觉得,若是陈秀清真能娶这样一个小媳妇儿,也不错。
“陈秀清……认识!”小姑娘犹豫了一下,抬头看向吕律:“之前屯里还没小学的时候,他和他妹子经常上我们那旮沓的夜校里学字。”
这几年还好些,好歹算是在两个屯里都建起了小学,找了识些字的人当民办教师,教孩子们读书认字。
早几年的时候,想要识字,还得是在每天劳作后,晚上才能去听一会儿的夜校,一晚上大概也就教那么三五个字,汉语拼音虽然早在五八年就开始普及了,但真正习惯用的还没几个,识字靠的还是一遍遍地在老师的带领下死记硬背。
字也已经简化,但写出来后,往往还是简体繁体混杂。
想要学点知识文化,还是挺艰难的事情,尤其是这样的深山屯子里。
但是,都知道读书识字的重要,有文化的人说话,腰杆子都像是能挺得更直一些似的,学习热情不低。
找机会在晚上跑去上会夜校,是大伙都挺热心的事情,能学到三五个字,都能拿出来显摆。
跑到夜校识字的各个年龄段的都有,比王燕大了五六岁的陈秀清,两人能凑在夜校一起认字,很正常的一件事情。
“你觉得陈秀清这人咋样?”
认识就好,正好问问她对陈秀清的印象。
小姑娘微微蹙着眉头想了一会儿,摇摇头:“说不上来,没怎么说过话,只是知道这么个人,在去区上经过洄龙屯的时候,也碰到过几次。”
一个只是认识,估计都没啥特别印象。
一个却是在说梦话都在念叨人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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