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地方,距离吕律的草甸子并不是太远。
猞猁是有领地的,范围不小,跟吕律今天看到的这一只,很有可能是同一只猞猁。
当时发现那只猞猁的踪迹,吕律也尝试着跟踪了一下。
之所以是尝试,就有了不少碰运气的成分。
那是因为,猞猁有毛茸茸的大爪子,如同穿上了一双毛鞋,行走无声,现在不是冬雪天,不是特殊的地方,轻易不会留下脚印,很难发现它的踪迹。
加之当时只有元宝一个能领着出来,吕律手头用的又是双管猎枪,子弹用的是独豆,想着即使找到了,自己很有可能接近不了,而且,吕律也清楚自己的枪法,碰到这种敏捷的野物,有很大可能打不到。即使打到了,皮毛也有可能严重破损,最终稍加尝试后,选择了放弃。
可是,现在情况不一样了。
它盯上了自己的鹿群。
这就是个必除的祸患。
不然的话,这圈养在栅栏内,没法长途迁移逃跑的鹿群,迟早被祸祸。
这玩意儿,不仅白天出猎,晚上更是它活跃的时候。
防不胜防!
关键是,吕律曾听老猎人赵团青说过一件事情。
赵团青曾花了不少时间追踪过一只猞猁,当时那猞猁盯了一群野猪的猪崽。
一路追踪了好几天,发现这猞猁就盯着野猪群的幼崽祸祸,几天下来,那群猪崽被猎杀得只剩下最后两只。
也跟上次吕律遇到的一样,最后逼得母野猪发疯,直接将最后剩下的两只野猪崽杀死,然后追着猞猁一路不放。
猞猁速度快,但是耐力上远远不及野猪,它们在缺乏食物的时候,虽然也能十数公里地追袭猎物,但那是跑跑停停。
若是全力奔跑的话,不超过一千米就得停下来喘气,所以,最终还是被母野猪给追到,逼到树上躲避,让赵团青捡了现成。
吕律现在担心的,就是自己这鹿群被盯上,也跟它祸祸野猪幼崽一样。
猞猁,不仅聪明,而且非常有耐心。
“走,咱们回去!”
吕律想了一会儿,转身叫上元宝娘四个,顺着山脊的栅栏往回走。
“律哥,咱们不追啊,猞猁啊!”
陈秀清满眼火热,猞猁皮毛相当值钱,这不用说,关键是肉也值钱。
“要追也得先把饭吃饱,你以为猞猁是那么容易找到的,怕是要不少时间。雪天还能根据雪地上留下的脚印掐踪,现在只能靠元宝它们根据气味寻找了。
看到它那一身斑斑点点的皮毛没有?它在阳光照射下的林子里,跟隐形了似地……”
吕律自己也没什么把握,只能寄希望于元宝娘四个。
元宝娘四个都吃过猞猁的下水,它们应该已经记住了猞猁的气味,从刚才元宝发出的提示声就能肯定。
从现在的情况来看,上一次在看到半山腰枝叶晃动时,元宝没有给出提示,很有可能是因为元宝没吃过猞猁肉,对猞猁没啥概念。
现在不一样,吃过见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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