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好丈夫[精校版]

第143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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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乘风道:“你的脖子这么长。”
温晨若的脸更是羞红,道:“哪里有,比姐姐还长吗?嗯,姐姐,我们比比看。”她说到比的时候,眼睛都放光了,很是得意的样子。
牟斌的脸色已经完全拉下来,低头喝了口茶,道:“柳乘风,天色不早,你带着女眷,这城外并不太平,快快回城去吧,本官去用一些斋饭,告辞。”
过了半个时辰,柳乘风带着女眷回城,他在前头骑马,温晨若从后头伸出车窗唤他:“姐夫……姐夫……”
柳乘风只好放缓马速,与温晨若的马车并排而行,道:“什么事?”
温晨若朝柳乘风眨眨眼,道:“姐夫,我的脖子当真修长吗?为什么我照镜子时不觉得什么?”
柳乘风欲哭无泪,只好道:“太长了,比长颈鹿还长。”
温晨若好奇的道:“什么是长颈鹿?”
柳乘风道:“你自己琢磨,便拍了马,飞也似得赶到车队前头去了。”
温晨若坐在车里,捧着脸儿暗暗琢磨:这鹿是什么却是知道,噢,明白了,原来是长脖子的鹿。
……
自从柳乘风那一次请客,烟花胡同里已再没有了东厂番子的身影,仿佛平白消失了一般,连那邓档头,从此也没有再来过。至于顺天府的差役倒是偶尔会来,只是绝不敢再进商户人家了,只是在这街面上巡视一下,若是撞到了有校尉路过,他们立马就走,大家互不干扰,都是一副相安无事的心思。
烟花胡同一片祥和,迎春坊也是如此,如今这码头栈桥处,锦衣卫已经设下了亭子,带着货物要上岸的商人,需要先到亭子里花钱买一张锦衣卫签发的条子,这条子价格也不贵,不过一两银子,一两银子对走货的商人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可是有了这条子,在这迎春坊里谁要是敢索要商人的钱财,这就是要和烟花胡同百户所翻脸了,这两天倒是有几个泼皮仗着胆子,想浑水摸鱼,结果被商人揭发,立即便有校尉将这几个泼皮架走,这几个泼皮后来是什么样子,是死是活,却是无人知晓,只是据说有人看到城隍庙里,有这几人的脑袋。
锦衣卫杀人逼供,大多数时候都不是拉去卫所的,也没兴致走什么程序,一般的情况,是先把人寻个荒僻的城隍庙,随后严刑拷打,熬不住的,就此弃尸而去,谁也不敢多嘴。不过这是先帝在的时候的规矩,弘治登基之后,便开始整肃,锦衣卫的军纪一时焕然一新,不过烟花胡同百户所里的校尉也管不了这么多,这种街上的泼皮收拾了也就收拾了,反正无人给他们喊冤,到时候说一句栽一个宵小分赃不匀,以致相互残杀的理由就能混过去。
民不举、官不究,这也是潜规则,没人会在意。
因此这些过往的客商,都愿意交钱买这锦衣条子,这东西比平安符还管用,花费也不大。从前不少被这里的瘟神折腾的怕了的客商宁愿多花路费走陆路从朝阳门入城,可是现在,却都开始往这边过了。
一时之间,整个迎春坊繁华更甚,过往的客商每日都达千人,而锦衣卫这边,一天就能入账一千多两银子,一年下来,便是三十六万。
说起挣钱,百户所里的校尉没一个不佩服柳百户的,除了烟花胡同的平安钱,迎春坊的条子钱,柳大人还自个儿在迎春坊靠近货栈的地方买下了一大块地,这地规模不小,占地数百亩,据说单这块地,就糜费了纹银七千两。现在这块地已经开始大兴土木,到底要弄什么名堂,却无人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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